注意事項:
- 請考生4 / 16(週五)口試當天攜帶【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單暨准考證】與【國民身分證正本】(缺一不可)至商學院11樓秀明講堂辦理報到。(政大防疫措施請參考110年3月31日教務處綜合業務組公告,標題: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
- 未於口試前30分鐘報到者,視同放棄應考資格。
- 考生報到後請於商學院11樓秀明講堂等候,面試前唱名三次未到者,取消其應考資格。
- 本次口試不另安排家長休息室,口試場地(商學大樓)只開放考生入館。
- 考試當天請勿再攜帶其他補充資料參與口試。
- 本次口試共分兩關,每關各5分鐘,共10分鐘。
- 詢問事宜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02-29393091分機87142。
- 口試當天緊急聯絡電話:0912-126-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