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程目的
- 國立政治大學「財務工程」碩士班學程旨在提升我國財務工程相關之研究與教學,儲備未來優秀財務工程人才,並鼓勵相關科系優秀學生參與財務工程之研習。
- 發展重點與特色
本學程內容包括數學、統計、經濟及財務金融四個領域。數學與統計相關課程由應數系及統計系提供,經濟相關課程由經濟系提供,財務金融相關課程由財管系及金融系提供。本學程將教導學生如何使用電腦模擬來闡釋課題,其目的在訓練學生能在每一階段應用所學之理論。
本學程之特色如下:
- 實習設計:
- 全國首創國際第一流水準之碩士班財務工程學程:
- 實施對象
- 課程系統
- 碩士班學生在本學程內至少應修滿21學分。
學程開始日期:九十九學年度九月起。
學程申請程序:本學期自106學年度下學期起,採事先申請制,擬修習本學程之學生,備妥書面申請資料送交金融系提出申請,申請資料包括申請表、成績單。
證明書申請日期:修畢學程規定學分數後,於每年6月底前檢附成績單正本向金融系提出申請。
證明書申請程序:凡修畢該學程之碩士生,經本學程委員會審查後,提交商學院確認。
修滿財務工程學程21學分的碩士生將獲得本校商學院財務工程學程證書。
(二)委員會由召集人聘請財務工程相關領域教授及相關系所主任或其所推薦之教授組成。
學程申請程序:本學期自106學年度下學期起,採事先申請制,擬修習本學程之學生,備妥書面申請資料送交金融系提出申請,申請資料包括申請表、成績單。
證明書申請日期:修畢學程規定學分數後,於每年6月底前檢附成績單正本向金融系提出申請。
證明書申請程序:凡修畢該學程之碩士生,經本學程委員會審查後,提交商學院確認。
修滿財務工程學程21學分的碩士生將獲得本校商學院財務工程學程證書。
- 學程委員會
(二)委員會由召集人聘請財務工程相關領域教授及相關系所主任或其所推薦之教授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