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金融系雙主修簡章修正公告(114.4.14) 2025-04-14 蔡明潔 大學 *114學年雙主修僅書審,不須筆試* 教務處公告: https://reurl.cc/EV6YmK ✔排名條件:申請前各學期(在校排名)成績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50%以內,且已修過「微積分甲」6學分。 ✔錄取方式:依書審成績擇優錄取。 ✔備註: 申請學生須於規定期限內上傳(1)雙主修申請表(2)學業成績總表正本(如有出國交換,則需檢附交換期間成績單)(3)成績排名證明書正本。 通過書面審查者進行筆試,依筆試成績擇優錄取。 筆試「微積分甲」,筆試時間和地點將於本系網頁公告。 ✔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免送雙主修申請表,但須上傳至指定連結,連結會再公告於本系網站。 2. 錄取本系雙主修者,本系不受理錄取後辦理「微積分」抵免/替代「微積分甲」事宜。